首页
新闻公告
清史综览
图书出版
文史综览
学林漫步
数字图书馆
首页
新闻公告
新闻资讯
工作动态
清史综览
清史纂修
清史研究
清史参考
清史百科
图书出版
新书信息
图书评论
史学著述
多媒体库
幕影流光
舆地图典
期刊汇编
文史综览
历史千年
论著索引
野史大观
清史遗踪
学林漫步
学者书林
研究刊物
数字图书馆
首页
|
清史综览
|
清史百科
|
文书档案
|
改引
搜索
简体版
繁体版
小
中
大
简体版
繁体版
小
中
大
分享
QQ好友
新浪微博
微信扫一扫
改引
所属分类:
文书档案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文据名。清代行引销盐的一种凭票。清制,凡包课地区,一律派引,称为改引。如长芦所行盐引中,有正引及改引之分。因为明代长芦运司于顺天、永平、真定、河间四府州县,或因临近盐场,或因土盐、私盐较多,盐课由商人包纳,不颁引目。清初一律改引。凡纲引列为正引,行于上述四府者为改引。改引每引配盐数目与正引相同,引课则较轻。
Previous
改签
诉讼号簿
Next
其他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