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匣
所属分类:文书档案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文书制度用语。也称“报匣”。即存放奏折之器具。清制,雍正元年(1723),外官文员至道府、武员至镇协,往往由皇帝赏给折匣,准其具折奏事。于赏折匣之同时,并颁给锁匙,其另一钥匙则存于宫中。匣为皮质,由内廷制造。臣工奏事,将折存放匣中, 锁封奏达, 以昭慎密。乾隆以后,改为木匣,不由内发,亦不加锁,惟加包裹,封贴印花,以防私自开看。具折之人,文职一般须两司以上,道员如署两司, 遇应奏之事, 准具折奏闻。一般的道府如有奏陈,均应详请督抚转奏,而无直接具折之权。光绪《大清会典》卷五十一载:“凡督抚等官,皆赏给报匣,遇奏事用以封进。升调别省,即行带往,其接任之员,有未经赏给报匣者,令自行奏请赏给。至奉旨密交事件,亦用匣颁发,覆奏时恭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