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票
所属分类:文书档案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文据名。驰驿凭证,即差票。清制,凡理藩院派员役出差蒙古各旗,或蒙古来京王公官员等事毕返回者,必须由理藩院发给乌拉票及兵部给以勘合或兵牌、火票,始准驰驿。行则给马,宿则给羊,均按例供应,驿站不给马不给羊者则论罚。如奉差员役无乌拉票及勘合而骚扰驿站者则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