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造
所属分类:司法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司法用语。诉讼行为或其他法律行为的双方当事人,谓之两造。在诉讼活动中,指的是原告人和被告人。如若仅指其中一方,则称为“一造”。若诉讼的原告人与被告人都到官司,审案条件已经具备,称为“两造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