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缉
所属分类:司法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司法用语。又称“比捕”。即命令衙役捕吏限期提拿犯人归案。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八三二《刑部·刑律·捕亡·盗贼捕限一》载:“凡司道提比捕役,除积案久逃之犯,仍照旧例遵行外,其新报之案,司道不得即行提比,专令该管之府厅比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