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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渔船编甲
所属分类:
里甲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保甲制度名。清代人户,实行保甲之制,无论城乡均编为保甲。沿海商渔船只以十船为一甲,各给予执照。商船于照内注明船主姓名及船工水手,出洋时由汛口官验放;渔船则书船甲字号于大小桅篷及船旁,照内注明船主及舵工水手,汛口官随时查注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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