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约
所属分类:里甲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①中国古时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名称。清代则泛指乡里组织之乡长、乡老、约正、里长、保长等人。如清代在直省府、州、县的一些乡村巨堡,以及番寨土司地方,设立讲约处所,拣选老成者一人作为约正,再择朴实谨守者三四人作为值月,每月朔、望日,咸集耆老人等,宣读圣谕广训及钦定条律,务使家喻户晓。此项活动载入典章,谓之乡约。后在乡里中设立约正、约副,由州县官选派,对乡里百姓施以约束和劝化。地方官办理不力者,由总督、巡抚查参。②明清时乡中小吏,不入经制,在汉、回等乡村设置。新疆建省后, 亦在维吾尔、柯尔克孜族中设置。由州县官选派,负责传达政令,调解纠纷。又,乡约原系中国东北地区朝鲜族乡村的自治乡规,清末成为朝鲜族地区基层乡官的名称,由县官委任,辖区约方圆三十里。③ 清代同一乡之人共同遵守的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