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京师每年于腊八(农历十二月初八) 前二三日,在雍和宫熬腊八粥,分赏宫内外。熬粥用宫中大号粥锅两个,每个可容米二三十石,此粥每年奏销银十万两。熬粥者为宫中经过专门练习的十余人;围锅念经,则用喇嘛徒侣多人;监视,则派满蒙王公贝勒。届腊八日, 由监视将粥进奉内廷,皇帝照例谕令供祀太庙、寿皇殿及西苑各庙,然后分赏内廷各宫,再分赏外廷王公大臣。其分赏外廷者,派太监一名押送, 用黄食盒一架,二人抬之,内装黄盒子一个,盒中置粥一碗。受赏之大臣跪接、跪送,并赠银给押送者, 普通为银二十四两,多则赠银一百二十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