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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总局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清末管理鸦片事务的特设机构。掌管鸦片的种植、吸食、纳税及全国禁烟事务。光绪三十四年(1908) 三月设立。设禁烟大臣四人总领局务,下设提调五人、帮办一人、委员若干人分管一应事宜。局下分设文牍、会计、检查、差遣、收发五所,各司应行事宜。宣统二年(1910)复增设大臣一人,共五人。旋改隶民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