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事房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又称“宫殿监”。内务府下属机构。掌管宫内太监、宫女、乳保诸务并帝后妃嫔与其子女的日常生活,以及各宫殿等处的陈设、洒扫和坐更等项事宜。康熙十六年(1677) 五月设立,办事地点在乾清门内西侧。额设四品总管太监一人、五品总管太监二人、六品副总管太监六人,总领敬事房一应事务;七品首领太监二名、八品副首领太监二名、太监三十一名,专司掌案办事及往来文移等事。其所属各宫殿及各处共设有总管太监、副总管太监十二名,首领太监、副首领太监一百三十四名;太监无定额,一般保持在两千至三千名之间,清末日渐减少,迨溥仪退位时已不足千名。清代对太监管理严格,采取压抑制度,其官秩不得超过四品,如有不法,即行处治。敬事房不能独立对外行文,均由内务府转发;所属太监分别编入上三旗包衣各管领下,所有太监之选验、升迁调补、奖恤惩罚、公费钱粮等均由内务府掌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