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掌管内务府属武职官员的铨选、世职的承袭,上三旗包衣佐领、管领下文武官员的议叙、议处、请封、请假及俸饷、养廉、公费银两和兵丁钱粮、恩赏抚恤;掌理上三旗包衣各营官兵的操练、军械、听差马匹与府属各司处书吏的召募考职,打牲乌拉、盛京、直隶等处新旧牲丁的编审、采捕和牲丁子弟的赴试,以及后妃、皇子、公主出入时的导引扈从等事。初名“尚膳监”,顺治十八年(1661) 改为“采捕衙门”,康熙十六年(1677)改名都虞司,铸给司印。设郎中二人、员外郎五人、主事一人、委署主事一人管理司属事务,笔帖式二十五人掌翻译,催长、副催长、领催、书吏、披甲人、苏拉等近百人承办各项差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