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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远清吏司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清代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掌外札萨克各部旗王、公等及各地喇嘛的俸禄、朝贡、随围、赏赐、燕飨等事宜。设郎中一人(宗室)主持司务,下设员外郎、主事、笔帖式及经承等职。顺治十八年(1661) 置, 康熙三十八年(1699)分为前、后二司,乾隆二十二年(1757) 改柔远前司为柔远司,乾隆二十六年并旗籍、柔远为一司,翌年仍分为二司,遂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