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乐署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清代乐部内部机构之一。掌演奏郊、庙祠祭时所应演奏乐章之事,故仍兼隶于太常寺。乾隆十九年(1754) 由神乐所改置。主官称为署正,秩正六品;副主官称为署丞,秩从八品。设协律郎五人(正八品),司乐二十五人,乐生一百八十人,舞生三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