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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衙门清档房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总理衙门下属机构之一。掌修清档事宜。总理衙门设立之初,其档案管理由各股自行办理,至同治三年(1864) 八月,始设清档房专管。设提调二人,由总办、帮办章京内派充,职掌稽察章京修档、校档及供事誊缮清档之事。督修五人,掌督催承修校对清档之事;承修、校对各五人, 分掌档案的编辑与校勘。以上督修、承修、校对各官,均由本衙门满汉章京内派充,其中承修、校对官员并每日轮流在衙门值班或住宿。另有供事二十人,职掌誊缮清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