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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衙门法国股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晚清总理衙门下属机构之一。掌管与法国、荷兰、西班牙、巴西各国交涉往来之事,凡保护民教及各岛招工之事也皆在该股管辖之中。法国股对外国来华传教士及本国信教之民,应待之如所订之条约,若有未经换约国之教士入境传教则禁之;如教堂有不遵照条约,或传教士、教民干预词讼者, 皆予申禁; 与传教士、教民发生纠纷者,一律持平科断,教民应向地方官兴诉,不得妄禀教主;凡对华工,有一律按约保护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