宥恤司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 清末法部所属内部机构。掌办理恩诏赦典,清理庶狱,兼稽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的刑事、民事案件。额设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五人(内宗室一人)。下设江南、安徽、闽浙、湖广四科,分掌上述各省的刑名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