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惠司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清末商部所属四司之一。掌理商务局、所、学堂及招商中的一切保护事宜,颁给专利文凭,译书译报,聘请外国人充任工程技术人员,并负责本部官员的升调补署及各项保奖事宜。光绪二十九年(1903)置。设有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二人, 以及额外司员、供事等, 分办各项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