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盐厅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清末盐政院所属机构之一。掌淮、浙、闽、粤等省盐业产销、盐税征收等事务。设厅长一人总理厅务,另设一、二、三、四等佥事及一、二、三等录事无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