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府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清代内务府所属学习演戏奏乐的机构,乃升平署的前身。其地原为和硕额驸吴应熊的赐第,因位于西华门外南长街南口,处于宫城之南,遂称南府,也称驸马府。吴应熊是平西王吴三桂之子,于顺治十四年(1657) 尚公主,康熙十二年(1673)吴三桂起兵反清,吴应熊被清廷拘禁,次年被处死。康熙二十年三藩之乱平定之后,清圣祖令太监等在南府中排演戏文和奏乐,犹如古时之教坊司。乾隆时虽正式定名为和声署,隶内务府,迁至西华门内,因其署在内务府之南,故俗称仍为南府,以内监为优伶,奏乐演戏之风气更为盛行,同时也教习民籍学生。据《清史稿· 职官五》记载,南府派有执事太监人等,其中执守侍总管一人、侍监首领四人、委署首领无品级太监无恒额。另有笔帖式、催长、拜唐阿、恩甲、苏拉及学艺人等。其时学艺人员有宫内太监、旗籍学生及民籍学生等,分住于景山及南府。设内大学、内小学以教习太监,设外一学、外二学、外三学以教习旗籍及民籍学生, 各以总管、首领等管理。道光元年(1821)曾对南府笔帖式以下人员及学艺人等进行裁减,留下笔帖式六人、效力笔帖式四人,催长、拜唐阿、恩甲、苏拉等一百四十一人;内学总管太监一人,首领太监十四人, 学艺太监一百九十五人,以及外学总管二人、首领八人, 旗籍学生十七人,民籍学生一百六十六人。全部移住南府。道光七年,南府改称为升平署,以培训内监于宫中演戏奏乐为主要差务,民籍学生则全部裁减。除仍有执守侍总管太监人等负责管理外,升平署内还设有钱粮处及档房等机构,由内务府委派司员兼办钱粮及档案文移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