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录司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清末法部所属八司之一。设郎中四人(内宗室一缺)、员外郎四人, 主事四人。其职掌是,负责朝审录囚,复核大理院、审判厅刑名,兼稽云南、贵州、广东、广西、察哈尔左翼的刑事、民事案件。下设直隶、京畿、广东、广西、云贵五科,分掌各省刑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