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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民政司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清末奉天行省公署所属七司之一, 掌全省民治、巡警、缉捕诸项事务。光绪三十三年(1907) 三月置,设司使一人(秩正三品)总理司事。宣统元年(1909) 六月裁承宣厅后,升民政司使为从二品,仿照各省布政使例,并掌考核用人及府、厅以下官员之升迁调补诸事。下设民政、疆理、警务、营缮、庶务等科, 各设佥事(从四品)、科员(一等从五品、二等正六品、三等正七品)、医官(一等正六品、二等正七品) 等分办各科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