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烟局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掌京城地区贫民戒烟事宜。宣统元年(1909)二月设立,直辖于内外城巡警总厅。设管理员一人(由总厅厅员兼充),总理全局一切事务; 稽查员二人(由总厅厅员兼充), 掌理文牍、会计及监察事宜;医官一人,掌诊治戒烟人及药品等事;司药一人,掌配制药物及看护戒烟人等事;司事一人,协助稽查员管理庶务及监察看护之事;书记一人,掌缮写、管理各项文牍册籍。此外,总厅并派拨巡官一人、巡长二人、巡警十人,驻局守护防卫。此外,各地亦多有设立戒烟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