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道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都察院所属十五道之一,设掌印监察御史满、汉各一人,监察御史满、汉各三人,笔帖式三人,经承四人。职掌察核江苏、安徽二省刑名,题奏该二省秋审案件以俟勾决,稽察户部宣课司、宝泉局、三库、左右两翼税务衙门和在京十五仓之政事,依限注销其文卷,监督宝泉局搭放兵饷,稽勘三库等月终奏销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