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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广东清吏司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刑部所属内部机构,设郎中满、汉各一人,员外郎满洲二人、汉一人,主事满、汉各一人,经承三人。职掌审核广东省刑名之事。凡广东省徒以上罪案题咨到部,由该司凭其供勘,审核证据是否确实、引用律例是否准确、所拟罪名及量刑是否恰当,具稿呈堂,以定准驳。兼管收办銮仪卫、正白旗、安定门、广东道御史、广州将军呈送的文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