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院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清初内务府所属机构之一,掌宫廷礼仪、祭祀等事。顺治十七年(1660) 由十三衙门之礼仪监改置, 设郎中三人、员外郎八人、笔帖式二十人,赞礼郎十二人、司胙官四人,喇嘛唪经处催总一人。康熙十六年(1677)改为掌仪司,遂为内务府七司之一。参见“掌仪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