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本房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①清代内阁所属机构之一,职掌收发通本,定缓急之限而发交翻译。清制,通本如只有汉字而非满汉合璧者,则由汉本房照贴黄翻译出满文,付满本房缮写后,即移交票签处。其发交翻译须酌定缓急之期限,如有关系官员升调降革及离任开缺者,均定有期限,不得迟延。汉本房职官有满、汉侍读学士各二人,侍读满洲三人、汉军二人。另有满洲中书三十一人、汉军中书八人、满洲贴写中书十六人,负责将汉文通本之贴黄翻译为满文。还有汉中书三人,掌缮汉文本单。② 清代中央吏、礼、兵等部也各设有汉本房,作为各该部所属之内部机构之一。职掌缮写本部满汉文题奏本章,以及本部汉员的升补差委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