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铸局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清于宣统三年(1911) 成立的责任内阁所属机构之一。其职掌有五:(一) 编撰内阁官报;(二) 编辑法规全书及文武缙绅录;(三)管理官报等之印刷发行; (四) 办理镌造册、宝及铸造内外衙门印信、关防;(五)拟定内外衙门文书、凭照等格式并颁布样本。其职官有总办一人(请简)、帮办一人、纂修一人、书记二人、工师四人、录事六人、司工无定员(均为委用)。总办掌管全局事务,监督本局职员,局内奏补官之进退由总办呈请总理大臣、副大臣行之,委用官之进退由总办专行之。帮办协同总办处理局务,总办请假离任时由帮办代理。纂修掌编纂事宜。书记承总办、帮办之命分任局中事务,兼收掌一切文件。工师承总办之命监理工务。录事承各官之命料理庶务及誊写文件。司工承工师之命料理工务。书记以下各员得按事之繁简随时酌量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