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道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都察院所属十五道之一,设掌印监察御史满、汉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经承二人。职掌为察核云南省的刑名案件,题奏该省秋审案件以俟勾决,稽察理藩院、钦天监之政事,并依限注销其文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