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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业
所属分类:
荒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户政名。即在流寓地方入籍并从事正当职业。清制,地方遭受灾荒,人民流落外乡,各地方官除劝导流民早归故里外,如果流民在流寓之地确实已有业可从者,准其入籍就业,称为附籍复业。清政府考查地方官办理荒政的成效时,已附籍复业之户列为已经安置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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