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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成分数
所属分类:荒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清代各省奏报本省农业收成之制度。此制早在康熙年间即已施行,各省督抚均应将本省夏秋两季收成分数奏报朝廷。乾隆年间议准定制,督抚奏报年岁收成分数,除随时奏报外,再将通省之夏收、秋收分数,缮写两本具题,交部、科察核。乾隆二十八年(1763) 又议准,嗣后各督抚题报秋成分数,俱照户部年终汇奏之例,开明几分,或开列几分有余,将厘毫零数删除,以归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