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灾
所属分类:荒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荒政用语。清制, 凡地方遭受水、旱、风、雹、虫各灾,经该地方官等勘查, 若受灾达六分以上者为成灾,五分以下者为不成灾。其不成灾地区之应纳赋税,如奉旨缓征,即缓至次年麦熟以后,麦收之赋,则追缓到秋成。参见“成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