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寓
所属分类:户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户籍用语。某地户籍人口迁居另一地入户者称为流寓,是与土著相对而称。清代,各省州县地方都有自外地迁居入户之家,特别是四川自湖广等省流寓之民众多, 台湾亦多由内地流寓者。清制,流寓别籍的民户,必须查明祖籍,这是因为清代在科考、入仕等方面,对祖籍有着不同的要求和限制。故在清政府编审户籍时, 均要查其祖籍。同时还规定有的地区不准外籍民人流入居住,如吉林宁古塔、伯都讷等处,乾隆二十七年(1762) 即规定,嗣后不准无籍流民流寓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