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公告
清史综览
图书出版
文史综览
学林漫步
数字图书馆
首页
新闻公告
新闻资讯
工作动态
清史综览
清史纂修
清史研究
清史参考
清史百科
图书出版
新书信息
图书评论
史学著述
多媒体库
幕影流光
舆地图典
期刊汇编
文史综览
历史千年
论著索引
野史大观
清史遗踪
学林漫步
学者书林
研究刊物
数字图书馆
首页
|
清史综览
|
清史百科
|
户政
|
除丁
搜索
简体版
繁体版
小
中
大
简体版
繁体版
小
中
大
分享
QQ好友
新浪微博
微信扫一扫
除丁
所属分类:
户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户政名。指被除名之丁。清制, 凡民人男子十六岁以上为丁,增入人丁编审册;六十岁以上即除丁,从人丁编审册内除名。又,八旗人丁编审,男子年及十五为成丁,以后改为年十六为成丁,造入八旗人丁清册。凡未成丁者及非正身旗人子弟而假冒入籍者,均应开除出籍,也称除丁。
Previous
领机制度
流寓
Next
其他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