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丁
所属分类:户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户政名。指被除名之丁。清制, 凡民人男子十六岁以上为丁,增入人丁编审册;六十岁以上即除丁,从人丁编审册内除名。又,八旗人丁编审,男子年及十五为成丁,以后改为年十六为成丁,造入八旗人丁清册。凡未成丁者及非正身旗人子弟而假冒入籍者,均应开除出籍,也称除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