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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取
所属分类:
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制名。指汉给事中、御史官俸满后截止其现任计俸资历,作为等候升迁人员,归吏部铨选新职。清制,给事中、御史俸满之后,由吏部截取,御史以知府用,给事中以道员用。科道官俸满年限,原定两年,嘉庆四年(1799) 改为三年,光绪十年(1884)仍改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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