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名。即直接由皇帝选择任用官员。清制,凡官员不经吏部铨选,而由皇帝选定直接任命者,称特简。如京官文职大学士以下至京堂、武职御前大臣以下至皇帝直辖各营统领;外官将军、总督、巡抚及布、按两使等。有些请旨缺如盐运使、乡会试主考官、学政、京内各卿寺衙门之少卿,以及一些税关监督等官,凡遇缺出,即由吏部查开名单,奏请皇帝选定, 称为简放。凡文武官记名者,遇缺即由军机处奏其名,得旨任命,也称简放。如盐运使之缺为请旨缺,遇缺出,由军机处交吏部开具俸深道十人、知府十人进单,请旨特授;如由吏部请旨者,则以在部候补之运使及应升之知府开单奏请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