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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官之班
所属分类: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制名。清代文官的选任,由吏部主办。为了具体操作的方便,吏部将应选的官员,按他们的资历和情况, 分为若干类型, 按类分班。所有应选官员均须分别归班进行选任,高级官职由吏部开单奏请皇帝钦定,中下级官职大都须经铨选。所谓之“班”, 是指班次, 也是指特定的规制和类别。其授官之班有六,即: 除班、补班、转班、改班、升班及调班,各有定制定例。详见各有关专条。另外尚有即用班及特用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