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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荫
所属分类:
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① 官制用语。即皇帝特旨予以荫叙。乾隆三年(1738),诏令各都统、督抚,将曾为朝廷宣劳辅治之旧臣子孙,如有不能自振而渐行零落者,择其嫡裔并品行材质可造就者,送部引见加恩。其后嘉庆及光绪年间,亦因眷念历来功臣后嗣及将帅勋臣子孙浮沉下位或伏处乡里者,屡令各督抚、都统详察上闻,请旨施恩,荫叙官职。甚至推恩及于明代忠臣后裔,如熊廷弼五世孙熊世先、袁崇焕五世孙袁炳等,皆有荫给官职之旨。参见“荫叙”。②科举制度中荫监之一种。清制, 先朝耆旧之子孙,由特旨准其入国子监读书者,称为特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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