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免
所属分类: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捐纳制度名。官员通过捐输银钱而免除任用中的若干手续和规定,称为捐免。清制,贡监出身之官必须经堂官及督抚保举始能升任京职及正印官;又郎中、道、府以下,小京官、佐杂以上,必须于现任内试俸三年, 经题咨实授, 方许升转;又汉军捐纳官,非经考试,不得铨选。但乾隆四十一年(1776),经户部奏请,试俸、保举、考试均可以纳银捐免,列入常捐,称为捐免试俸、捐免保举及捐免考试。其他更有捐免具题、捐免赴部引见、捐免赴部验看等,名目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