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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运司知事试署
所属分类: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制名。此处是指候补盐运司知事试署相应之其他官职而言。试署是作为代理官试用之意,亦即非正式任命之官。乾隆四十八年(1783)议准,各省盐运司知事到省试用在五年以上,尚未得到实缺者,遇有巡检、典史应归吏部月选之缺,可以与其他候选人员比较从前到省日期的先后,酌量试署, 实授之后, 即按照现补之缺,计俸升较。以后遇有盐运司知事缺出,不得再以该员请补。道光四年(1824) 议定,盐运司知事借署巡检、典史,遇有选缺,可与其他应补人员,比较日期先后,酌量试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