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班
所属分类: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制名。清代各类官员的任用, 均由吏部或兵部按不同情形,分班办理,其中官员初次授官或新授官职,称为“除”,属于除班。清制,凡新科一甲进士授官、庶吉士散馆、新进士分部学习期满、新进士以知县即用或就教职、举人月选知县或就教职或授小京官、荫生入月选授官,以及恩贡、拔贡、优贡、例贡、优监、恩监等生员考取引见记名以次任用,或通过捐输第一次授职等,均归入除班,各有定制。参见“授官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