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俸
所属分类: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制名。也称“食禄” 或“秩禄”,即官员的俸禄待遇。《晋书· 职官志》载: “诸公及开府位从公者,品秩第一,食俸日五斛。”食俸也可解作享受俸禄待遇之意,汉代王充《论衡·量知》载: “文吏空胸,无仁义之学,居位食禄,终无以效,所谓尸位素餐者也。”此处之“食”为动词,应为享受或领受之意。清代有官职始有俸,其食俸与获得官职相一致,因此所谓食俸者亦即担任官职之意。食俸之资历亦即任职之资历。因为清代的官与职有所不同,取得官衔与获得实职之间,往往有或短或长的候补过程。官员在候补期内没有俸禄待遇,不算资历,而清代官员的升迁又往往是论资挨次。因只有获得实职才能享受俸禄,所以清代计算官员资历均按领取俸禄年数的多少为标准,从而有食俸、论俸、较俸等名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