荫监生
所属分类: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监生之一。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一四四载: 顺治“十八年钦奉恩诏, 满汉官员,文官在京四品以上、在外三品以上,武官在京在外二品以上,各送一子入监。护军统领、副都统、阿思哈尼哈番即男爵、侍郎、学士以上之子,俱为荫生,其余各官之子,俱为监生。”可知荫监生之父或祖之官职和品级比荫生之父或祖为低(一般是在四品以下)。而且荫生年至二十即可按其所承荫之职衔归部带领引见授官,而荫监生肄业后须按贡监考职之制,送部考定职衔并经分班铨选后始能进入仕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