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革
所属分类: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财政制度名。官员亏缺公项,因并非侵吞入己,视其数量及情节,分别暂行降职或革职,并勒限赔补。若该员在限期内交完亏缺,于交完之日即应开复。如果全案非止一员,其交完之员咨报到部之日可先予开复,不得驳令俟通案各员交齐后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