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缺
所属分类: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制名。也称“特简”。即由皇帝直接任命职官而不经吏部铨选。清制, 凡放缺、放差,必由军机处承旨进呈名单,由皇帝以朱笔圈出。若单内无名者,即无放缺之可能。参见“特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