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缺
所属分类: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制名。即沿黄河、运河之官缺。清制,直隶良乡、通州等十二州县,河南祥符、郑州等十一州县,山东德州、东平等十三州县,江南山阳、邳州等十三州县,均为沿河缺。凡沿河缺其职官之历俸升迁,与边俸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