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名。也称“阶” 或“阶官”,指官员的阶称。即表示官员身份地位的荣称。“阶”,与爵、勋、品一样,是区别官员不同身份地位的一种标志。它出现于两汉时期,当时君主对一些元老重臣或功臣,常在他们的实任官职之外,加赐一些没有实际职责的闲散官号, 作为一种荣誉性的虚衔。到北魏以后,君主对一些年老旧臣和勋臣不授实职,而赐给闲散官号,如“光禄大夫”、“大中大夫” 等,让他们享受俸禄和礼遇而不必实际办事,遂有“散官”之称。隋唐时进一步发展了散官制度,除封赐那些不任实职的勋老旧臣以散官称号外,并将散官也分设品阶。如唐代文散官有九品二十九阶,武散官分九品三十二阶,故散官也称“阶官”。且唐代的散官称号已不是专授无职事的闲官,而是规定凡九品以上的职事官,都带散官阶称,称为“本品”,使阶称成了官员品级的代称,人们只要一听某官的阶称,就可知道某官之实际品级地位。宋代实行官与职分离之制,一方面出现了许多闲官,为了使他们保持俸禄待遇,就赐给各种散官阶称;另一方面有职事的官员因其官职均属临时性质,只有所带之散官阶称,才能代表其真实身份和地位,阶称实际上成了官阶。明代继续沿用阶官之制,而且明代官员的阶与品已逐渐接近。清沿明制,官员除有职级品衔外,另有一定的阶称,既是荣称,也表示地位之高下,而且官阶与品秩完全- 致。其制为,凡某品之官,即按古制相应授以某品之阶。即光绪《大清会典》卷十二所载: “凡官九品而上予以其身之阶,七品以上逮其父母及其妻,三品而上逮其祖父母,一品逮其曾祖父母。”其文官正一品之阶称为光禄大夫,从一品为荣禄大夫,正二品为资政大夫,从二品为通奉大夫,正三品为通议大夫,从三品为中议大夫,正四品为中宪大夫,从四品为朝议大夫,正五品为奉政大夫,从五品为奉直大夫,正六品为承德郎,从六品为儒林郎(吏员出身者为宣德郎),正七品为文林郎,从七品为征仕郎,正八品为修职郎,从八品为修职佐郎,正九品为登仕郎,从九品为登仕佐郎。武职之官阶在清初屡有变更,至乾隆五十一年(1786) 定制为: 正一品之阶称为建威将军,从一品为振威将军,正二品为武显将军,从二品为武功将军,正三品为武义都尉,从三品为武翼都尉,正四品为昭武都尉,从四品为宣德都尉,正五品为武德都尉,从五品为武德佐骑尉,正六品为武略骑尉,从六品为武略佐骑尉,正七品为武信骑尉,从七品为武信佐骑尉,正八品为奋武校尉,从八品为奋武佐校尉,正九品为修武校尉,从九品为修武佐校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