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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职开列
所属分类: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制名。补授高级武职官的方法。清制,凡八旗副都统、绿营总兵以上各官,除奉特旨补放者外,缺出即开列名单具题,请旨补授,不必经兵部铨选, 是为“开列”。其制, 领侍卫内大臣、内大臣,由侍卫处开列;掌銮仪卫事大臣,由领侍卫内大臣将应补职名送兵部开列;管理火器营大臣、向导大臣、八旗都统、步军统领、前锋统领、护军统领、副都统、左右翼总兵,驻防将军、都统、副都统,以及銮仪卫汉銮仪使,皆由兵部知照军机处开列请旨。各省提督、总兵,亦由兵部知照军机处将应补人员开列,惟云南普洱镇遇缺出选拟正陪引见,长江水师岳州镇、汉阳镇、湖口镇、瓜洲镇遇缺选拟正陪请旨补授。此外,部推副将缺出,如有在部投供之副将,即由兵部拟补引见,其余无论部推、题补等缺, 均由兵部将本省合例应升参将、各省俸深人员及记名与一等卓异人员开列。惟云南曲寻协副将缺专归开列,直隶河屯协、山永协副将二缺专归满洲开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