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公告
清史综览
图书出版
文史综览
学林漫步
数字图书馆
首页
新闻公告
新闻资讯
工作动态
清史综览
清史纂修
清史研究
清史参考
清史百科
图书出版
新书信息
图书评论
史学著述
多媒体库
幕影流光
舆地图典
期刊汇编
文史综览
历史千年
论著索引
野史大观
清史遗踪
学林漫步
学者书林
研究刊物
数字图书馆
首页
|
清史综览
|
清史百科
|
官制
|
转
搜索
简体版
繁体版
小
中
大
简体版
繁体版
小
中
大
分享
QQ好友
新浪微博
微信扫一扫
转
所属分类:
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制名。即京官调任外省官职,以有利于京官的升转流动。清代外转之制始于顺治十年(1653),其时定制:詹事府詹事、少詹事可外任布政使,翰林院侍读学士可外任按察使,中允可外任参政,编修及检讨可外任副使。康熙时又定翰林官可外用同知、通判等官。雍正初又定编修、检讨可外授道、府、州、县官员。凡外转官员,均于注册后在任候补,仍食原俸,照旧办事,得缺后再离京任而赴外任。
Previous
转班
顶选
Next
其他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