拣授
所属分类: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制名。清制, 凡官员缺出, 不以开列而由大学士或吏部或各衙门堂官从应升之员内拣选,拟出正、陪名单,引见后授以官职者,称为拣授。如内阁侍读,均由大学士拣选,交部引见;汉起居注官、起居注馆主事,由翰林院掌院学士会同大学士拣选,由翰林院引见;六部、理藩院汉军堂主事,宗人府汉主事,盛京刑部蒙古主事,均由吏部奏派大臣拣选引见后,得旨即授以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