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用
所属分类: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制名。遇缺立即选用之意。清代凡即用之官,均须奉有特旨,吏部于奉旨后,将该员归入即用班,不论单双月,遇缺即选。光绪《大清会典》卷十载:“奉旨以某官即用者为即用班,奉旨以某官用者为特用班。其奉旨指明何衙门及何省者,亦遇缺即用。”